二十载合规经营资产遇阻 法Y定责在即 姜堰政企亟需直面履职
1994 年,应泰州市姜堰区果林场招商引资盛邀,陈达喜接手亏损的亚联物资贸易公司,自此扎根姜堰、深耕二十余载。他全程依政策批文建屋、按规合法经营,足额缴纳各项费用、妥善安置果林场职工,尽到了经营者所有法定义务。案涉房屋与土地未取得权证,纯系历史政策、办理流程等客观因素所致,绝非自身过错!
2021 年,因南绕城快速化改造、姜堰中学西校区周边搬迁,其合法资产遭遇离谱补偿认定,相关部门更是层层推诿、拒不履行法定补偿责任!无奈之下陈达喜提起行政诉讼,法Y明确责令姜堰区相关方面到场厘清事实、划定责任!姜堰区政F、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必须高度重视、直面问题,立即停止推诿、依法履行补偿职责,还陈达喜一个公道!
二十载依规经营,资产合法铁证如山,不容任何漠视!
陈达喜的案涉资产,从规划建设到运营经营,每一步都有政策批文、正规协议、完整缴费凭证支撑,合法属性确凿无疑,容不得半点歪曲与否定!
1998年,其浴室项目获姜堰市计划委员会正式批复,准予建设950平方米营业、办公用房,批文抄送建委、国土局等9大主管部门,成为建设核心合法依据;同年,亚联公司作为果林场首家改制试点企业转让予陈达喜,他当即缴纳47500元无形资产使用费,妥善安置4名果林场职工直至退休,停车场营业用房也随改制合法归其所有。2002年,依姜堰事业单位转制政策,他与果林场签订土地使用合同,一次性缴纳1.25亩土地使用费6.8万元(远高于同地段住户40%以上),合同明确土地长期使用、果林场承担权属争议全部责任。2008年,他凭果林场土地证申报建设172平方米仓库,足额缴纳城市规划服务费、人防费等五项政F费用,最终案涉房屋总建面达1590.69平方米,长期合法经营浴室、酒业、电动车卖场等业态。
所有权证缺失,均是历史客观原因造成,与陈达喜无关!其对房屋的合法所有权、对土地的合法使用权,书证齐全、证据充分,这一事实不容篡改,更不容相关部门以“无证”为由肆意贬低、漠视!
拆迁补偿显失公允,三项核心诉求合法正当,必须满足!
2021年,案涉资产被纳入搬迁协商范围,陈达喜却遭遇补偿标准严重失衡、合法权益被粗暴侵犯的不公待遇!拆迁部门无视客观事实、违背法规政策,肆意损害其合法财产权益,其提出的三项核心诉求,字字句句于法有据、合情合理,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正当主张,姜堰区相关部门必须照单回应、依法满足!
第一,必须按非住宅营业用房标准补偿案涉房屋!拆迁公司无视房屋二十余载持续合法经营的铁证,恶意将其定性为非住宅非营业用房,按重置成新价补偿且随意划分面积,严重违反《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细则》,必须立即纠正,按房屋实际经营属性核定合法补偿标准!
第二,必须按国土部门公布标准核定土地补偿!依2002年姜堰改制政策,陈达喜补缴费用的1.25亩土地应认定为出让性质,但拆迁部门仅愿按工业用地每亩22万元作“照顾性补偿”,拒不执行国土部门9007.36元/平方米的区域地价,必须依法确认土地出让属性,严格按法定标准足额补偿!
第三,必须由责任主体依法作出正式、合理的补偿安置决定!南绕城高架建设占用房屋前场地,导致租户退租、卖场亏损清库,陈达喜蒙受巨额经营损失。其多次申请对历史无证建筑依法调查认定,却遭相关部门置之不理、相互推诿,必须由法定责任主体直面职责,立即作出正式补偿安置决定,足额弥补其实际损失!
部门推诿卸责、漠视诉求,法Y严令厘清责任,姜堰绝不能回避!
面对陈达喜的合法诉求,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仅屡屡漠视,更公然推诿法定职责,行径令人愤慨!2025年,陈达喜向管委会提交《安置补偿申请书》,清晰重申核心诉求,而管委会7月7日作出的《行政答复书》,对诉求无任何实质性回应,反而将全部补偿安置事宜推至三水街道办事处,这是典型的不作为、乱作为,是赤裸裸的逃避法定责任!
多次协商无果,2026年2月5日,陈达喜依法诉至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Y,坚决要求:撤销管委会《行政答复书》、判令管委会履行补偿安置职责并作出正式补偿决定、判令管委会承担本案诉讼费!庭审中,案件事实全面查清,陈达喜的诉讼请求有充分的事实与法律支撑,法Y更是明确责令姜堰区相关方面到场,厘清事实脉络、划定主体责任!这一司法要求,是对客观事实的尊重,是对法治原则的坚守,姜堰区政F、开发区管委会绝不能回避,更不能违抗!
庭审铁证如山:案涉房屋属搬迁范围,有2020年南绕城项目专业机构测量评估报告为证,管委会声称“不在红线内”毫无依据;管委会作为搬迁方案发布主体,三水街道办仅为受委托实施者,法律责任理应由管委会承担,其主张 “职能移交街道” 却无任何正式文件,且庭审中超期举证,程序严重违法;其刻意混淆临时建筑与本案主房、辩称“重复诉讼”,纯属歪曲事实、逃避责任!更重要的是,管委会对陈达喜提交的批建、改制、土地等核心文件的真实性无任何异议,案涉土地为国有林地且陈达喜缴费足额,开发区“园区 + 街道 + 集团公司”运营模式下,街道办无权单独启动搬迁,管委会所有推诿理由均不成立,法定补偿责任无可推卸、无可逃避!
强烈要求姜堰区政F、开发区管委会:立即担责、依法补偿,还民公道!
二十余载,陈达喜响应姜堰招商引资号召,盘活亏损企业、依规建屋经营、履行全部法定义务,为当地职工安置、经济发展作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!其合法资产,不因历史遗留权证问题而丧失合法性;其正当诉求,不因相关部门的推诿漠视而失去应有的保障!
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此次搬迁补偿中,无视客观事实、违背法规政策、推诿法定职责,不仅严重损害了陈达喜的合法财产权益,更破坏了姜堰的法治营商环境,损害了政F部门的公信力!法Y已明确责令姜堰厘清责任,姜堰区政F、开发区管委会必须高度重视、立即行动!
我们强烈要求:姜堰区政F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,牵头督办此案,责令相关部门立即停止推诿卸责;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必须正视法Y要求、直面法定职责,立即撤销违法的《行政答复书》,严格以事实为依据、以法律为准绳,按陈达喜的三项核心诉求,依法作出正式、合理的补偿安置决定,足额、及时支付补偿款项,弥补陈达喜的全部损失!
法治社会,绝不容许合法经营主体蒙冤,绝不容许行政部门肆意推诿、漠视民生!姜堰区政F、开发区管委会必须拿出应有的担当,立即纠正错误行为、依法履行补偿职责,还陈达喜一个迟到的公道,以实际行动维护法治尊严、彰显营商环境温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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