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李爱国,江苏省如东县袁庄镇村民,现就家门口一处打着房屋修缮名义,实则违规改扩建房屋的相关问题,如实进行反映。该事件暴露出审批核查流于形式、问题处置避重就轻、群众诉求得不到实质性解决等情况,我通过多种正规渠道维权反映长达两个月,问题始终未能得到公正处理。
我的邻居李建华属于非农户口,按照相关规定,不具备在本村申请农村建房的资格。但其借用弟媳妇朱建兰的农村户口,以 “修缮附房” 为幌子,在村内开展房屋建设,实际建成别墅式房屋。而朱建兰本人名下已经拥有一套约 200 平方米的住宅,本身已有宅基地住房。
察觉该建设项目存在问题后,我第一时间向村委会进行举报反映。村支书也曾带队前往现场进行制止,但制止并未产生实际效果,房屋建设依旧继续推进。随后我向如东农业农村局提交相关情况,对方口头应允会开展处理工作,后续却以自身没有执法权为由推诿搪塞。我多次拨打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反馈线索,一直未能收到实质性处置反馈。致电如东县信访局表达诉求,起初沟通还算顺畅,但后续对接时,得到的回复大多答非所问。信访部门最终将该事项交办给袁庄镇政府处置,并让我等候处理结果,这一等便是两个月。
两个月期满后,我收到袁庄镇政府出具的《依法履职答复书》。这份正式盖章文书显示,朱建兰提交了《附属设施施工备案申请书》,项目登记名称为附房翻建,用途标注为维修加固,并且完成镇级审批,将该工程定性为附房维修,同时附上一份 6 月 13 日签订的调解协议。协议约定房屋维持现有状态,不得加高砌墙、不得移位摄像头,屋后不得栽种树木遮挡视线。
可现场实际建设情况和官方文书认定存在巨大出入。镇村工作人员没有扛起属地处置责任,互相踢皮球,并未真正把群众反映的违建问题放在心上,未前往现场开展细致实地核查,仅仅在办公场所内就将实质的扩建工程认定为房屋维修,刻意回避事件的核心矛盾。
这份手写调解协议签署双方为朱建兰与我的父亲李可祝,协议白纸黑字写明该附房由村里批给朱建兰修建。镇政府出具的答复书本身也已确认,我举报的就是李建华借弟媳妇朱建兰名义违规修建附房这一事实。可在实际处置工作中,相关部门却故意装聋作哑,刻意回避案件几大核心关键问题:非农人员借用他人农村户口申报建房是否于法有据;已建成房屋是否存在严重超面积、超高度的违法违规事实;整套备案审批材料究竟是如何绕过审查关口顺利审核通过。
面对上述核心疑点,答复文书只是轻描淡写一笔带过所谓维修时出现的超方超高问题,刻意绕开群众举报的根源性问题,根本不愿直面和正视举报反映的实质违法事实。
此后我持续通过 12345 政务热线、“问政江苏” 网络平台反复提交诉求,换来的却是千篇一律、循环往复的模板化旧答复,实质性问题完全被束之高阁。我主动致电各涉事职能部门寻求沟通,屡屡碰到电话拒接、无人应答,诉求石沉大海,连最基本的答疑释惑都得不到。镇村两级对待群众举报推诿敷衍、漠视民意,对群众合理合法的维权诉求置若罔闻,老百姓想要依法维权举步维艰、处处碰壁,陷入求助无门的困境。
农村宅基地审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,有着明确的法律制度约束,审批核查本就应当立足现场实际情况,守住制度底线。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摒弃形式主义,抛开既有文书的固有结论,重新赴现场实地勘验,正视非农户口借名申请建房、审批审核把关缺位等核心问题,依规依法对整件事情重新调查核实,还原事实真相,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,也维护普通村民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。
本文所有内容均由当事人李爱国本人提供,所述情况全部属实。如若存在虚假、捏造内容,当事人自愿对文中全部陈述承担一切相应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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